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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、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(试行)》

  

    今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。当日,生态环境部、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等五部门,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主办地长沙联合发布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(试行)》。

    据了解,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,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,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,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。

    行为规范包括关注生态环境、节约能源资源、践行绿色消费、选择低碳出行、分类投放垃圾、减少污染产生、呵护自然生态、参加环保实践、参与监督举报、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。

    规范贴近生活,操作性强。比如,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,规范提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,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,及时关闭电器电源,多走楼梯少乘电梯,人走关灯,一水多用,节约用纸,按需点餐不浪费等朴素而具体的要求。

    在活动现场,五部门部署开展了“美丽中国,我是行动者”主题实践活动。提出从2018年到2020年,各地要在学校、社区、企业和农村等场所按照“宣传动员”“深化推进”和“总结提升”三步走战略,积极开展“美丽中国,我是行动者”主题实践活动。

    活动提出,通过三年不懈努力,在全社会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显著提升;把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成为美好环境的坚定捍卫者、美丽中国建设的积极践行者,生态文明观在全社会基本树立,形成人人争做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者、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良好局面。